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图为2025年4月12日,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庭长蒋建飞(左(zuǒ))深入企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。 姚晴佩 摄
“征收任务终于能按计划推进(tuījìn),感谢(gǎnxiè)法院帮(bāng)我们解决了棘手的搬迁(bānqiān)难题。”4月30日,在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蒋建飞的主持下,某新材料公司与食品公司签署调解协议,这起困扰多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35天内成功实现案结事了。
时间回到2023年,某新(xīn)材料公司(gōngsī)承租某工业厂房后,将部分闲置区域(qūyù)转租给食品公司使用,租期约定至2026年。2025年初,因城市规划需要,该地块被列入征收范围,房屋所有权人依法行使(xíngshǐ)合同解除权,要求承租方(chéngzūfāng)限期腾退。此时,次承租人拒(jù)不搬迁导致新材料公司面临违约风险,某新材料公司遂于2025年3月25日诉至衢州智造新城法院。
经研判案卷,蒋建飞发现本案涉及“所有权人(rén)—承租人—次承租人”三重(sānchóng)法律关系,权利义务关系复杂(fùzá)。若按常规程序审理,腾退期限可能被延误,不仅(bùjǐn)所有权人将损失按期搬迁(bānqiān)奖励金,次承租人也将面临强制搬迁,更会影响区域重点项目的推进进度。法院当即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响应机制。
4月12日首次现场勘查时,当蒋建飞踏入昏暗的厂房,走廊深处传来食品公司负责人(fùzérén)杨某的诉苦:“蒋法官您看,现在停水停电(tíngdiàn),黑灯瞎火,连货品清点都(dōu)困难,洗手间也被锁了……”
闻讯赶来的新材料(cáiliào)公司负责人王某立即反驳(fǎnbó):“我们停水停电合理合法,请蒋法官评评理……”
面对(miànduì)双方围绕履约过错、损失金额等争议焦点的激烈争执,蒋建飞(jiǎngjiànfēi)带领团队全面勘查生产车间及仓储区域,了解土地实际使用情况,厘清原告的合同解除诉求与(yǔ)被告的损失赔偿主张,随即敲定三日后开展“面对面(miànduìmiàn)”调解。
4月15日,在企业(qǐyè)社区(shèqū)服务中心的联合调解现场,蒋建飞协同企业社区干部(gànbù)、商会调解员进行调解。调解一开始,杨某(yángmǒu)即提出70万元搬迁补偿要求,而王某以“食品仓储搬迁简便”为由坚决拒绝。眼看双方僵持不下,调解团队果断转为“背对背”调解模式。
“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(yǔ)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,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(jiùshì)业主,补偿范围包括停产停业(tíngyè)损失。承租户能否获得该补偿,取决于租赁合同约定,如果合同未明确,承租户通常无权直接主张,而你(nǐ)作为次承租人,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中未(zhōngwèi)明确规定搬迁补偿的条款。”
蒋建飞结合相关条例,向双方阐释(chǎnshì)补偿政策与次承租人权益保护(bǎohù)条款。调解(tiáojiě)团队从法理阐释、园区发展多维度展开劝说,但首次调解仍因补偿金额分歧未果。
“破解僵局的关键在于补偿金合理性问题。”复盘会上,商会(shānghuì)调解员提出“同业示范调解”方案。4月20日(rì)的第二次调解中,特邀刚完成搬迁(bānqiān)的企业(qǐyè)负责人李某“现身说法”,“起初我们也觉得补偿不合理,但法官向我解释相关法律规定,企业社区也向我讲解补偿标准(biāozhǔn),我们这类型的企业是不在补偿范围内的……”
蒋建飞补充(bǔchōng)道:“根据相关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仓储(cāngchǔ)型承租户的特殊性,仓储业务因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(jīngyíng),比如:制造、销售,所以,根据地方规定是在‘停产停业损失’补偿范围外。”
与此同时,商会调解员正与承租户王某恳谈:“你的生意(shēngyì)面向国际市场,站位高、眼光长远,不能因为这点纠纷(jiūfēn)闹心,能退则(zé)退,能让就让一步……”
在“同业经验(jīngyàn)分享+阶梯式调解方案”的(de)作用下,双方态度逐渐(zhújiàn)松动。调解团队趁热打铁,协调房屋所有权(suǒyǒuquán)人参与调解,并同步对接征收主管部门核实补偿标准。经过三个小时(shí)拉锯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“租金减免+分期补偿+限期(xiànqī)腾退”的解决方案。当蒋建飞再次回访时,灯火通明的厂房里,杨某正指挥员工有序打包:“场地找好了,下个月保证清空!”
“商人事商人解,我们以府院联动为制度支撑,依托商会组织在行业(hángyè)规则、商事惯例等方面的专业调解优势,通过同行业示范调解模式推动纠纷柔性化解。”蒋建飞介绍,该案从立案(lìàn)到1481平方米厂房完成交付验收仅用(jǐnyòng)时35天(tiān),既避免所有权人损失按期搬迁奖励,又为次承租人争取合理(hélǐ)补偿,更保障城市迭代升级进程,实现“一案护三益”的共(gòng)赢效果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2版(bǎn)
作者(zuòzhě):姚晴佩 詹晓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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